摘要: 北宋时期发展出一套与近代责任政府“神似”的独特治理体系,通过非成文法(祖宗法)确立下来的“习惯法”上升成了朝廷纲常——君权象征化,国家治理一旦有过失,则必问责,责任即由宰相们承担。北宋开国便确立了一系列政治原则:(1)“士大夫与皇帝共天下”实则为北宋不可变的政治惯例,“虚君实相”的治理结构使得皇权表现出高度的谦抑性;(2)责任政府让皇帝“统而不治”,治权与政权高度分离,宰相拥有较高的行政权;(3)台谏在北宋的地位极高,对行政权形成了史无前例的限制,形成了皇帝——宰相——台谏的并立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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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富利, 程书一. 分权与制衡:北宋时期国家治理的主线[J].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, 2024, 39(1): 38-4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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