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›› 2024, Vol. 39 ›› Issue (1): 60-66.
李晨
LI Chen
摘要: 近代中国形成“富强为体,宪制为用”范式的文化起点是刻画在中国传统中的实用主义。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是中国宪制文化展现出的基本品格。近代先进的中国人在谋求建立宪制的过程中,假定了“宪制为因,富强为果”的逻辑关系,这种假定的背后存在自由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思维分歧。宪制与富强之间既存在内在价值上的冲突,也可以在国家面临内忧外患的情形下融汇。在没有宪制文化积淀的情况下,对宪制进行“截取”般的利用是难以成功的,故培育宪制文化成为历史留给当前宪制建设的重要启示。其中,对富强含义进行新的解读尤为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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